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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校园交通安全倡议的通知

亲爱的老师们、同学们:

校园是我们共同学习、工作与生活的家园,交通安全直接关乎每一位师生的生命安全与切身利益。为营造安全、有序、文明、畅通的校园交通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及2026年5月1日起实施的《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结合校园交通管理实际,特向全校师生发出如下倡议:

一、学法知法守法 严守交通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条: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应当将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纳入法制教育的内容;机关、企事业单位等组织应当对本单位人员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

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七条:在单位院内、居民居住区内,机动车应当低速行驶,避让行人;有限速标志的,按照限速标志行驶。

3.《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驾驶电动自行车必须年满16 周岁;不得醉酒驾驶;转弯前应当减速慢行,伸手示意,不得突然猛拐;不得牵引、攀扶车辆或者被其他车辆牵引,不得双手离把或者手中持物。

二、机动车驾驶人:文明驾驶,依规通行。

(一)严守行车禁令 杜绝违规行为

1.超速行驶:校园主干道限速20km/h,校门出入口、教学区、人群密集区限速5km/h,严禁超速、飙车。

2.违规通行:严禁在人行道、非机动车道、教学区、步行广场行驶;严禁逆向行驶、随意变道、穿插抢行。

3.危险驾驶:严禁无证驾驶、酒后 、醉酒驾驶、毒驾;严禁驾驶无牌、套牌、报废、改装及存在安全隐患的车辆入校。

4.违规鸣笛:校园全域禁止鸣喇叭,夜间行车必须使用近光灯,严禁滥用远光灯。

5.违规停放:严禁在消防通道、路口、校门、人行道、绿化带、禁停区域及影响通行的路段停车;必须在指定停车场、车位规范停放,不占用、不堵塞通道。

6.其他违规:严禁驾车时接打电话、玩手机、抛物;严禁在校内练车、试刹车;严禁超载、超员;外来车辆未经许可不得入校。

(二)坚持礼让先行 弘扬驾驶文明

1.严格遵循行人、非机动车优先原则,途经路口、弯道、上下课高峰区主动减速、停车避让。

2.按标识标线行驶,服从安保人员指挥,规范停车、有序出入,共同维护校园交通秩序。

三、非机动车(含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安全骑行,规范停放。

(一)落实新规要求 确保车辆合规

1.绿牌(新国标电动自行车):必须满足最高车速≤25km/h、电机功率≤400W、电池电压≤48V、具备脚踏、防篡改限速、3C 认证等条件。

2.严禁驾驶无牌、超标、改装、拼装、报废电动自行车入校。

(二)强化骑行防护 恪守通行规则

1.年满16 周岁方可骑行电动自行车;未满 16 周岁严禁骑行。

2.驾乘必须全程规范佩戴安全头盔(含后座)。

3.走非机动车道,无非机动车道时靠右侧行驶,不逆行、不占道、不飙车、不曲折竞驶。

4.严禁载人超员(绿牌限载 1 名 16 周岁以下未成年人)。

5.严禁加装遮阳伞、挡风被、音响等非法装置;不接打电话、不戴耳机、不双手离把。

6.进出校门必须下车推行,横穿道路、过斑马线时下车推行。

(三)规范有序停放 守护校园环境

1.必须在指定非机动车停车区有序停放,不占用消防通道、人行道、教学楼出入口、电梯口及主干道。

2.严禁在宿舍、教室、楼道、办公室等室内及楼道停放、充电,杜绝 “飞线充电”。

四、文明出行 共治共享

1.行人优先:走人行道、斑马线,不横穿马路、不翻越护栏、不在道路追逐嬉戏、不低头看手机,主动避让车辆。

2.互相礼让:机动车礼让行人与非机动车,非机动车礼让行人,行人文明通行,构建和谐交通氛围。

3.低碳出行:倡导步行、骑行、公共交通等绿色方式,减少校园机动车流量,缓解拥堵、降低风险。

五、践行安全责任 共筑平安校园

1.交通安全无小事,生命安全大于天。遵守交通法规是每位师生的法定义务,文明出行是我们的共同责任。

2.让我们立即行动起来,从自身做起、从现在做起、从细节做起,自觉遵守交通法规与校园管理规定,摒弃交通陋习、安全文明出行,携手共建平安、有序、和谐的美丽校园。

祝全体师生出行平安、工作顺利、学习进步!



保卫处

                                                   2026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