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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度“中法杰出青年科研人员交流计划”项目的通知

各学院:

“中法杰出青年科研人员交流计划”是在中法高级别人文交流机制框架下,由中国科技部与法国高等教育和科研部及法国欧洲和外交部根据2017年签署的意向声明共同实施的科技人文交流项目,旨在促进两国青年科研人员和科研机构间的交流合作,实施以来已支持近百名中法青年科研人员开展交流互访。根据《科技部国际合作司关于征集2024年度“中法杰出青年科研人员交流计划”项目的通知》(国科外便〔2023〕50号)和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工作要求(以下简称“中法杰青计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具有自然科学、工程技术领域博士学位;

3.具有相当于副研究员及以上职称;

4.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5.身心健康,在派出单位从事科研工作;

6.具备良好的英语或法语语言沟通能力;

7.可保证2024年内完成赴法开展6-8周科研交流活动;

8.承诺在法国交流期间遵守当地法律,尊重当地习俗;

9.优先支持未获过本计划资助的候选人。

二、申报领域

2024年度本计划优先领域为卫生健康、农业、人工智能、先进材料、环境(包括气候变化)、空间、粒子物理。

三、资助方式

1.2024年度全国范围内拟资助18名科研人员赴法开展科技交流活动,资助额度为每人8万元人民币,用于支付入选人员赴法交流所需国际旅费、食宿等相关费用。

2.资助经费分两次拨付。两次拨付资助经费前,派出单位均需提供与拨付经费等额的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或正式发票,执行管理机构在收到后以银行转账方式拨付资助经费。

3.资助经费可用于购买在法交流期间保险,入选人员须在行前将已办理保险证明(至少包含医疗保险和人身险)发送至执行管理机构。

4.资助经费应全部用于入选人员短期交流,派出单位不得截留经费。

四、提交材料

1.申报书(附件2);

2.汇总表(附件3);

3.申报人自行联系法国科研机构或高校作为其在法工作单位,并获取该单位的工作同意书(附件4),法方出具的工作同意书扫描件须同时发送至法国驻华使馆邮箱:science.pekin-amba@diplomatie.gouv.fr

4.居民身份证、博士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复印件;

5.在职证明;

6.其他证明材料(例如语言等级证书复印件等)。

五、申请流程

请项目申请人于2023年6月28日(星期三)11:00前将经学院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签名的纸质版申报材料(一式两份)提交至阜成路东区科教楼103,电子版申报材料发送到邮箱wb@pub.btbu.edu.cn。

六、联系方式

国际处联系人:宋芳菲

联系电话:68985587


  附件1:2024年度“中法杰出青年科研人员交流计划”征集指南2

附件2:2024年度“中法杰出青年科研人员交流计划”申报书

附件3:2024年度“中法杰出青年科研人员交流计划”汇总表

附件4:2024年度“中法杰出青年科研人员交流计划”工作同意书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2023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