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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全校校舍安全排查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

为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教育部发展规划司《关于印发教育系统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暨校园安全整治部署会议纪要的通知》和陈吉宁市长在全市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上的讲话精神和工作要求,根据市教委通知精神和学校工作计划安排,拟定于7月6日至7月31日,在全校范围内组织开展校舍安全排查。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本次校舍安全排查工作为契机,全面排查梳理校舍各类安全问题和风险隐患,建立校舍安全台账,确保不发生重特大校舍安全事故,健全校舍安全管理工作,为党的二十大顺利召开营造良好安全氛围。

二、检查范围

本次校舍安全排查的范围是校园建筑红线内在用的各类校舍。

三、组织领导

本次校舍安全排查工作由书记、校长亲自部署,学校成立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本次检查工作的筹备实施。

组长:郑文红副校长

组员:校园建设处处长吉涛、国有资产管理处处长康智勇、公共事务处副处长梁克勇(主持工作)

校舍安全排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校园建设处,牵头负责本次排查工作的全过程实施。

四、检查分工

(一)校舍现场检查组

组长:刘隽飞

组员:校园建设处2人、公共事务处、国有资产管理处各1人。

检查内容:对两校区校舍进行全面现场检查,并对相关情况进行记录、分析、评估、报告。

(二)规划手续检查组

组长:张磊

组员:校园建设处1人。

检查内容:对两校区校舍的规划、住建、消防等审批手续、房屋鉴定报告等内容进行审核,并按照要求分析、汇总、报告。

五、时间安排及阶段划分

(一)检查组织阶段(即日起至7月20日):对照检查分工开展全面现场检查,做好检查情况汇总记录,并对相关情况进行记录。

(二)手续检查阶段(7月21日至7月25日):根据现场检查情况梳理校舍相关问题并对应通知内容进行分析、汇总。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强调安全至上。本次校舍安全检查是按照主管部门工作要求开展的校舍安全排查,也是确保校园安全的重要措施。

(二)注重发现问题,抓好隐患整改。对本次检查中发现的各类问题隐患,要建立相应工作台账,做好整改措施的制定工作,切实解决校园内校舍安全问题。

联系人:王一杰 联系电话:81353253    


校园建设处

2022年7月6日